高分求{交通事故}处理

2024-11-02 22: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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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

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者因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例如:利用交通工具杀人或者“碰瓷”案件都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属于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

二、在北京,交通事故应当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具体在北京市的情况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下辖的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昌平、通州等11个交通支队分别负责处理辖区内的交通事故;顺义、平谷、怀柔、密云、延庆、门头沟、大兴、机场、亦庄开发区等9个区县由各区(县)公安分(县)局下属的交通(巡)支(大)队负责处理辖区内的交通事故。具体处理事宜由交通(巡)支(大)队的事故科或者执勤队的事故组负责。

三、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步应当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要停车,保护现场。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应当做什么。

四、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北京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了《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 《通告》第二条规定:“本通告所称的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道路范围内依法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或者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可由一名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但有本通告第八条中第三十四(非司机)、三十五(酒后)、三十六(单方事故)项情形的,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

五、对于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必须报警(拨打报警电话122,急救电话120、999),保护现场。如果事故发生地确属偏远或者找不到电话报警,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又找不到其他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利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但在移动现场前,必须将因移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等进行标划。当事人可以利用石块、砖头、白灰等物品在地面进行明显标注。

六、发生逃逸事故后,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一条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北京交管局规定,对于举报属实的,除给予经济奖励外,对于本市司机,可以清除其违章所积累的分值。去年京沈高速路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弃车逃逸。第二天清晨,他座上一辆出租车,对话中出租司机得知他是肇事逃逸的情况后,对他进行劝阻,并将车辆开到交通队报案。出租司机得到了两万元的奖金,并清除其违章所积累的分值。

七、发生交通事故后,在现场应当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身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八、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应当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根据《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精神,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于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可以先行书面记录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后撤离现场。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只有一方当事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候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以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对交通事故实施快速处理。

九、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有争议应当如何处理?

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同时必须做好自身安全维护。

十、事故当事人撤除现场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如果撤除现场后,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的,仅就在损害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责任方可以持《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协议书》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如果撤除现场后,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事故当事人如何要求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哪些事故虽然事实情况,且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当事人也必须保护现场,立即报警,等候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六)碰撞建筑、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没有足够的抢救费用怎么办?

如果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或者司机没有足够的抢救费用,医疗机构也必须救治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支付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

交通警察对现场勘查完毕后,要求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图上签字时,当事人应当怎么办?

交通事故现场图是交通警察对事故现场的记录,事故当事人接到警察要求其签字确认后,首先要核对现场图与事故现场是否一致,对于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要求警察解释,如果认为现场图与事故现场不一致的,可以要求警察进行复核,对于复核无误的,当事人应当在现场图上签字确认。

如果当事人无理由拒绝签字,交通警察可以在现场图上记录当事人决绝签字。本现场图依然存在证据效力。

交通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将其带回核查。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驾驶证:

(一)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六)使用他人驾驶证的;

(七)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第二十九条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将其带回核查。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三、扣行驶证的: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作出处罚决定为止。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限制?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作出处罚决定为止。但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交通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七)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扣留机动车上的货物怎么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扣留机动车的时限限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鉴定的时限是多少?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接到报案后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地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人员的尸体检验完成后,死者亲属在几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尸体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强制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

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有权得到检验、鉴定结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怎么办?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怎么办?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当事人可以申请几次重新检验、鉴定、评估?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的时限与检验、鉴定的时限相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回答2:

空 港

青岛空港口岸(青岛流亭机场),是青岛市民用航空运输使用的唯一机场,位于青岛市北部城阳区,东经120度22分30秒,北纬36度15分53秒,距市中心(中山路)直线距离23公里。1994年9月4日经国家批准为对外开放的一类航空港口岸。机场飞行区技术等级为民航4D。
青岛空港口岸始建于1944年,建国后几经改造扩建,直到1982年才正式开辟国内民用航线。青岛流亭机场现有2600米×60×米×0.34米的水泥道面跑道一条,2600米×18米×0.34米混凝土滑行道一条。跑道和滑行道之间设五条联络道。可以起降B-737、757、767、MD-82、MD-90、A-300、A-320、C-130等型号的客货飞机。停机坪面积为7万平方米,可同时停放8架大中型飞机。机场通讯、导航设施较为先进,供电、供水、供油、气象、消防等设施配套齐全。

青岛空港口岸候机楼面积10050平方米,分为国际、国内候机厅,有两座供旅客上下飞机的活动廊桥。并设有餐厅、酒吧、行李自动转盘、自动滑梯等设施。

青岛空港口岸目前有执飞日本大阪、福冈、东京,韩国汉城、釜山、大丘,新加坡,香港,澳门的国际及地区间航线以及泰国曼谷旅游包机航线共计10条。和国内40多个大中城市通航。国际国内平均每周800多个航班。有15家中外航空公司从事经营活动。

港 口

青岛港是著名的天然良港,是中国沿黄流域和环太平洋西岸重要的国际贸易口岸和海上运输枢纽,与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5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2002年,青岛港完成货物吞吐量12213万吨,同比增长近20%;其中,集装箱吞吐量完成341万标准箱,同比增长29.2%,由2002年的世界集装箱大港第19位一举跨入第15强,是中国大陆最大的国际集装箱中转港。青岛港的外贸吞吐量达到8219万吨,同比增长17.1%,居我国沿海第二大外贸口岸。

青岛海港口岸由青岛港的老港区、黄岛油港和前湾港区等一类口岸为主体和小港、积米崖、女岛二类口岸以及壳牌油气货主专用码头等组成。现有商用码头14座,泊位72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30多个,五万吨级泊位7个。拥有泊位水深-14.5米的全国最大集装箱码头,泊位水深-21米的全国最大矿石码头,泊位水深-22米的全国最大原油码头和泊位水深-14.1米设备先进的煤炭码头。

青岛港的年通过能力已经超过亿吨。与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5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目前有通行日本、韩国、港澳台、东南亚、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欧洲、非洲、美洲、波斯湾、地中海等国家和地区的国际集装箱干线12条,国际支线37条,国内支线9条,每月280班次。预测2005年拥有国际干线25条,国际支线58条,国内支线19条,每月700班次。有青岛-韩国仁川(每周2班)、青岛-日本下关(每周1班)两条客货班轮航线。外贸运输量已占到总吞吐量的67.43%,名列全国大陆沿海港口第一位。

青岛港集装箱干线示意图

铁 路

由铁路青岛港国际集装箱站直上第二条亚欧大陆桥的国际集 装箱运输已经贯通。由青岛港国际集装箱站直达兰州、成都、 西安、郑州、济南、济宁的6个直通式海铁联运项目亦开通, 可直接在当地办理通关手续。客运周转量56.31 亿人公里 , 货运周转量255.41 亿吨公里。

公 路

青岛公路交通十分发达,迄今为止,青岛市已建成济青、胶州湾、西流、双流、潍莱、栖莱、青银等7条高速公路。青岛公路通车总里程、百平方公里密度、高等级公路比重等指标均居全国同等城市前列,已初步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2003年是青岛公路发展的重要一年,同三线青岛段、206国道青岛段、前湾港疏港公路均将于年内建成通车。至2003年底,全市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520公里,高速公路里程和密度将位于全国各大城市之首。
投资20亿元的青岛滨海公路将于年内全线开工,该路北起即墨丰城,南至胶南琅琊台,全长282.1公里,是青岛市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最为壮观的滨海交通干线。

1,这份事故认定证书没有问题,各项法律依拒准确。2,你有两种途径解决,或者找交警队调节,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没有保险,所以解决起来不好办。你也可以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但我认为最好找法院。3,如果伤者严重,那么肇事者就会负刑事责任,即交通肇事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有伤情要根据伤残评定4,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不这样认为,如果无证的人不负主要责任,那么摧土机上路,遇什么摧什么算了!你无证就是不合法驾驶员,你还要上路,你本身就是隐患,一个定时炸弹,难道一岁小孩能开汔车上路吗?我怎么就觉得法律有点不公平呢!为什么合法的公民要为不合法公民承担责任呢!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各种法律法规,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来看,判决是公正的,行人方存在过错行为,如果判无责很难,基本上没有出入。
说实话,这份事故认定比我们这边的完整且措辞得当,水平有点高。

二及四:现在首先找交警队协商处理,在事故认定书已经下达的情况下,需要向交警队提交事故处理调解申请,但是如果肇事者不配合的话,交警队也没有强制执行的能力。
最好的办法是现在先凭据事故认定书将肇事者起诉到法院,首先要求法院进行财产保全,避免肇事者转移财产。其次要求法院判决肇事者先行支付医疗费用。
在责任明确的前提下,法院会支持的。

三:肇事者承担的责任在60%-90%之间,该案因为行人的责任较轻,一般情况法律是对弱者有一定保护的,如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就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负事故主要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机动车是按照3-7开);
因为没有保险,你只能参考赔偿责任划分是偏向行人的。
具体的赔偿办法请参阅我留的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面对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有明确的规定。
该案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营养费用。如果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等,请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司法解决计算。

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之规定,我认为没有什么办法,因为肇事车辆无牌号,就表示没有保险,所以保险公司没有办法解决,至于什么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规定出来几年了,至今没有见过什么样子…………

回答3: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各种法律法规,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来看,判决是公正的,行人方存在过错行为,如果判无责很难,基本上没有出入。
  说实话,这份事故认定比我们这边的完整且措辞得当,水平有点高。

  二及四:现在首先找交警队协商处理,在事故认定书已经下达的情况下,需要向交警队提交事故处理调解申请,但是如果肇事者不配合的话,交警队也没有强制执行的能力。
  最好的办法是现在先凭据事故认定书将肇事者起诉到法院,首先要求法院进行财产保全,避免肇事者转移财产。其次要求法院判决肇事者先行支付医疗费用。
  在责任明确的前提下,法院会支持的。

  三:肇事者承担的责任在60%-90%之间,该案因为行人的责任较轻,一般情况法律是对弱者有一定保护的,如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就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负事故主要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机动车是按照3-7开);
  因为没有保险,你只能参考赔偿责任划分是偏向行人的。
  具体的赔偿办法请参阅我留的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面对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有明确的规定。
  该案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营养费用。如果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等,请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司法解决计算。

  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之规定,我认为没有什么办法,因为肇事车辆无牌号,就表示没有保险,所以保险公司没有办法解决,至于什么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规定出来几年了,至今没有见过什么样子…………

回答4:

1,这份事故认定证书没有问题,各项法律依拒准确。2,你有两种途径解决,或者找交警队调节,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没有保险,所以解决起来不好办。你也可以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但我认为最好找法院。3,如果伤者严重,那么肇事者就会负刑事责任,即交通肇事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有伤情要根据伤残评定4,向法院提起诉讼。

祝早日康复~

回答5:

1、从这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看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适用法律条文准确,事实清楚,并无妥之处。
2、肇事者及家属,不积极筹款配合吴某治疗,受害者及家属已无能力继续治疗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社会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请先行垫付。 (但各省交管部门对此类申请有不同的申请条件限制)
3、因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负主要责任以上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要找一家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轻重伤鉴定)。
4、受害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几点依据公安部最新颁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