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座观后感

2024-11-02 21:27:0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意义重大.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做这个报告会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人员,不仅如此,他们都是拥有自己美好青春的三位年轻青年.他们为我们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又是如何的后悔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哀.
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
听了今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没能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法律意识,首先应组织未成年人系统学习法律,多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重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调解自己的情绪,加强自己抗挫能力的培养,以适应社会上各种环境的考验。因为,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的时期,他们已开始产生强烈的独立意识,不想事事依赖成人,想独立去处理一些问题,但是,他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又跟不上独立意识的发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执使自己的行动带有很大盲目性,这就需要我们成人对他们进行整体引导,逐步提高他们能分析和去解决问题的能力

回答2:

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观《法律讲座》有感
“人类法律,食物有规律,这是不容视的!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的确如此如果没有了法律弱者永远强不起来,永远也都是受强者欺凌的弱者,强者则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无法无天·······生在法制国度的我们处处需有法,时时需遵法,作为小学生的我们更应该让法律在心间常驻······
近期,我校师生共同观看了《法律讲座》 每个人都有如梦中惊醒 ,有所感触。如花一样的少年成了犯人,应在“路”上打拼的少年因犯罪走入歧途。莫让悔恨伴青春,莫要当你后悔时方恨当初,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的 所以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在视频里,在分析员口中,我们得知小学生,青少年的犯罪途径,犯罪心理看似变化万千,使人眼花缭乱。但总结起来,实“千变不离其一”———小学生,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都是因为他们对法律“轻视”对法律如眼前云烟,擦身而过的轻风———视而不见,没把法律放在心头······
古人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
勿以恶小而为之。”都是教育我们要注意生活中的小细节,不要认为那些事没什么,须知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就以我们学生的学习为例。可能刚开始时有
一次不交作业,如果不引起重视,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在这个时候如果仍然不把老师的要求当回事,自己也没有警觉起来,只是认为不交作业挺轻松的,那么就会渐渐地不写作业,进而成绩逐步下降,最后什么也不会。再想学习想把成绩提高那可真是难上加难了。因长时间的习惯,期间发生 “质变”使你本来你可能是一个中等程度的学生,慢慢就变成了一个“差生”, 最终后悔莫及······

让法律在心间长驻,别因一时,毁了一生。到头来只能悔吟道“一失足成千古恨”

回答3:

建议楼主参考下未成年保护法..而且...2006年12月29日闭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54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新添加了下项目..
第..父母偷看子女日记违法
社会现象:现孩子越来越难管了些家长此借口私自截留孩子信件阅读或者偷偷翻阅孩子日记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人得隐匿、毁弃;任何组织或者人得开拆、查阅
第二..关注留守儿童问题
社会现象:留守儿童问题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原因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其成年人代监护
第三..网吧经营受限促进未成年健康成长
社会现象:网吧经营吸纳未成年人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小学校园周边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小学校园周围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由主管部门予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还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判明否已成年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四..教师行进步规范落实学校保护
1.社会现象:别教师管住自己上课时吞云吐雾让学生抽二手烟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任何人得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未成年人集活动场所吸烟、饮酒
2.社会现象:老师得再骂笨死了:啷样笨、耳朵打蚊子去了些喝斥非常损害学生自信和有辱人格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侮辱人格尊严行
第五..阳关少年关注未成年体育锻炼和睡眠
社会现象:过重学业负担让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受影响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父母或者其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第六:突发事件优先救助未成年学生
社会现象:黑校车拉学生发生事故导致多名学生身亡;校园突遭歹徒袭击学生安全遭受威胁;传染病袭来学生安危受影响……校园安全事故备受关注
新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演练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希望能帮助...谢谢...希望采纳.

回答4:

你连讲座的主题内容是什么都没说,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