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一撞到一电车对方去医院查了也没事,我车在事故科扣,现已十天了,对方要钱太多,我不同意,车怎么

才能拿出来,谢谢
2025-04-23 19: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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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交警部门扣车的依据主要是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对于扣车的期限,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根据这个法律,即交警部门只有在收集证据需要的情况下才能扣车,扣车用作证据鉴定的最长时限为83天。
其次,如果事故责任书已经出来,说明事故调查已经终结,从法律上交警无权再扣留车辆,你与对方的争议应该协商、调解或者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最后,如果交警超期扣车,你可以通过向交警上级督察部门反映或就交警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