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带我妈去公证处公证遗嘱那公证员说公证不了,必须其他子女签字???

2024-10-28 16: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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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立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并不需要他人同意、签字。根据你说的,我有几个疑问:
既然是母亲要把所有财产留给你一人,那我猜测,父亲已经过世了,是吗?
那么父亲当时是否有遗嘱,把财产都留给你母亲?
1、若父亲有此遗嘱,那你母亲今天立遗嘱,就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签字。公证处的要求没有道理。
2、若父亲无此遗嘱,那公证处的要求没有错。
因为你母亲的财产实际上是夫妻共有财产,父母各占一半。
父亲过世时,对父亲的那一半遗产继承就开始了,母亲和包括你在内的所有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
估计你们当时并没有对遗产进行分割,但母亲现在要把包含了你父亲遗产的所有财产留给你,就等于侵犯了其他子女的继承权,所以公证处要求其他子女签字。

母亲可以将属于她个人所有的财产份额进行遗嘱公证,全部由你继承,不需要其他子女到场签字。

回答2:

遗嘱公证不用子女到场,但需要立遗嘱人到医院开 神志清晰 的证明,神志不清晰或者糊涂的,公证处没法办公证的。

回答3:

公证员是对的、继承法有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