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的程序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院强制执行会把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法通则
1、因民间借贷发生纠纷,个人是无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否则就会触犯法律。
2、债权人可以把债务人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章的相关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扩展资料: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的期限
1、民间借贷案件中,判决生效后,被告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内未自动履行的,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判决生效时间,可咨询案件承办法官。
2、第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当事人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有十五天的上诉时间,十五天内没有上诉的,判决即生效。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限自动履行的,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一经送达被告即开始计算自行履行期限。期限届满未履行的,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民事诉讼法
一、如果双方对借贷关系没有异议,只是对还钱时间或方式上有争议,那可以申请法院的督促令。
二、如果双方对借贷关系本身就有异议的。那就只能诉讼处理了。
三、起诉,然后赢得官司,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你最好在提起诉讼前,就摸清对方的财产。
最好是银行的存款情况,以便法院及时冻结对方的财产。防止其转移。
1、你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你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
以上情况,法院一般会要求你提供自己的等额财产进行担保。
3、胜诉后,法院就可以直接执行你要求财产保全的对方财产了。
4、或者胜诉后,你再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法院一般要求你自己提供对方财产在哪,当然银行的存款等,法院会去查询冻结的。其他的财产,你不提供,法院一般不会主动替你去查的。
民间借贷产生纠纷后,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被执行人执行生效判决书,如果逾期不执行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实践中,朋友间借钱时不打借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整理证据:
1、证人证言,在双方确定借款关系时,有其他独立的第三人在场的,那么即可以让其出来作证。
2、双方就借款还款等问题进行电话沟通时,那么也可以提取为证据使用,并且是作为录音证据。
3、双方因为借款沟通发送的信息,以及银行转账凭证等物证;
4、跟债务人签订还款协议。
所以,只要找到以上能够证明存在借款关系的证据,那么即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即使对方拒绝还款,也可以这些证据收集整理起来,接着去法院起诉处理。
去法院起诉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准备一份起诉状,写明要求对方及时还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以及违约金等。
2、到对方所在地法院,在起诉时需要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而对方所在地的法院即有相应的管辖权。
3、起诉被立案受理,法院接受起诉后,经审查确认立案的,即确定受理该借款纠纷案。
4、积极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作为原告必须出庭应诉,否则的话将承担撤诉的风险。
5、胜诉后请求对方还款,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需按判决书履行时间积极还款,如果未积极还款的,原告一方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