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总是被辞退呢?

2025-04-06 02:00:1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现在的困惑每一个人都会有,只是你表现在 工作中,说明两点:1、你的上级或老板不了解你;2、你的销售能力确实需要提升;问题两点:1、你感兴趣的工作是什么?2、你在工作上的优势是什么? 建议三点:1、如果喜欢销售就恶补销售技巧购买、阅览一些相关的专业书籍,暗自下功夫;2、请教一些有经验的老员工或你的上级,记录他们在销售方面的经验;3、选择你所擅长的工作或领域,例如:你说在酒店上级很认可认可你!重新找回自信!吧!加油!有问必答给个赞吧!

回答2:

首先我要说,不要自卑,被辞退也是一种历练,顺风顺水的人很少有大作为不是吗?

其次,找个人原因吧,不是你不够优秀,只是不熟悉职场的游戏规则!每个行业有各自的规则,但万变不离其中就是你要会左右逢源,这远比你丰富的工作经验更有优势!

从幼教行业看,带好每一个孩子,让每一位家长都满意,不太现实。孩子注重的是玩的开不开心,而家长注重的是孩子每天都学到了什么,有没有在班上受委屈等,你有没有从根本上做好呢?“喜欢”有很多层含义,其中有没有人只是一种“礼貌”呢?

幼儿园分公立和私立两种,国家出资创办的,应该属于事业单位了,人际关系虽然复杂,但如果你真能进去,不是实习那种,基本上不会辞退的!实习的基本上是不留的,除非你认头一辈子实习!(如果你是,那可以再追问讨论!)

民办幼儿园为了抢拉生源,肯定要打造一支教育资质过硬的团队,所以选才时第一注重的还是你的个人条件,如形象气质特长技能等,让孩子家长满意是第一位!但千里马常有,能否被伯乐相中,就要看你能不能取悦你的领导和同事,不一定要阿谀奉承,但合群不孤立是必要的!

职场技巧网上收录了很多,我就不多讲了,希望你能重拾自信,迎接崭新的未来!加油!

回答3:

可能是你不善于交际,这个社会就两种人混的好,一是技术型,二是交际型的,始终记住。

回答4:

如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