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刑法和民法,先学习刑法然后学习民法,因为刑法相对于民法结构比较完整容易建立知识体系也可以给自己增强学习的信心。
第二,刑诉和民诉,个人感觉可以先民诉后刑诉,因为民诉相比刑诉要简单一些先易后难符合我们学习的规律。
第三,行政法和商经,因为民法中有商经的基础内容,学完民法后学习商经会容易许多另外商经的分值也比较大记忆内容多所以可以先学习商经后复习行政法。
第四,理论法和三国法,一定要先学理论法毕竟它的分值还是很大的,因为对于其他法学的不错的朋友放弃三国法依旧能过客观,但是放弃理论法就很难了。
应当先实体法,后程序法;先国内法,再国际法。司法考试的15门科目是一个法律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体系,按照一定顺序通读一遍,以便有个整体把握。而后就不必再按部就班,可以灵活安排复习顺序。如可以按重点科目顺序,也可以按考卷科目顺序,还可以按弱项科目为序等等。
刑法民法,推荐刘凤科老师
从实体法入手,之后是程序法,最后是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