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社区矫正期间不得未经请假离开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必须在接受矫正所在县级地方工作生活!未经请假离开1个月以上视为脱管,可撤销缓刑!短期离开经请假是可以的。但是你可以申请变更居住地,在你工作地进行矫正!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四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可以到当地的司法局申请,他们同意就行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