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后,按法律规定应当办理交接手续,即工作和物品的移交,交接完后单位应当结算工资。劳动合同属于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即使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意味劳动合同即失去效力,同时合同是双方应持有的,员工有权继续持有,没有必要交还原单位!劳动方面的问题可求助当地劳动部门。遇到解决 不了的法律问题,也可通过http://tieba.baidu.com/p/4313323854具体的问律师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