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赔偿的标准,需要结合孩子因人身受到损害,所实际造成的损失,同时还需要考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于孩子的损害是否也负有过错,综合判断。
如果孩子摔断的牙齿属于乳牙,并非恒牙,那么肯定涉及不到镶牙或种植牙齿的费用,否则则应当赔偿镶牙或种植牙齿的费用,两者之间如何选择,孩子监护人说了算。当然,如果恒牙损失掉了,孩子监护人是完全可以选择种植牙齿的。
关于,孩子因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结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应依法予以给付。
2、如果孩子属于被人故意伤害,且伤人者属于16周岁以上,并非精神病人,对于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有足够的辨识能力,鉴于两个牙齿离断,在《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之中属于轻伤二级,打人者应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如果孩子属于被人故意伤害,但是打人者并非年满16周岁,或者属于精神疾病患者,那么依法不构成刑事犯罪,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义务。而对于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便其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未成年,民事赔偿责任也是由其监护人承担。
4、如果打人者属于以发泄情绪、寻求刺激、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的随意殴打他人,且属于年满16周岁,并非精神病人,具备刑事责任的承担能力,导致一名受害人轻伤,依据寻衅滋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属于纠集多人多次实施上述寻衅滋事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5、如果伤人者属于过失导致孩子轻伤,那么不构成刑事犯罪,仅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可。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7条、234条、293条
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2条、3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3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