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依法行政面临困难原因是什么

2025-02-23 15: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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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存在问题的原因

依法行政中出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产生并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刻的制度、历史、文化及社会原因。具体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过去由于用人体制上的原因,我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并非从社会储备的优秀人才中选拔而出,而是通过各种渠道分配或调动过来。而法律是成系统、成体系的博大精深的知识,仅仅依靠短期的突击培训是难以吸收、消化和具体操作的。这样,自身素质的不足,加上客观上学习深度的不够,造成了执法主体“依法”行政的先天残缺,暴露出了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的不足。

2、“人治”思想因素。
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人治”思想根深蒂固,封建专制意识浓厚,官本位思想、官贵民轻思想、特权思想盛行,这些都是法治的大敌。

3、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因素。
对一些违法的行政行为,有的领导怕影响单位的“形象”、“政绩”,不支持有关监督部门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查处。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并可能构成犯罪的案件在认识上存在偏差,加之在执法机制上不够完善,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未及时移送,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

4、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力度不够,上下迎合的多,打不开情面。
(二)是外部监督大都流于形式,媒体监督没有放开。
(三)是能够对执法人员起直接监督作用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其享有的权利、司法救济方式以及投诉渠道不甚了解,不会运用法律武器,也不敢投诉。
(四)是一些涉及行政执法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大多数是由行政执法部门起草的,容易出现强化部门权力和弱化监督制约机制的倾向。

5、对政府法制机构作用认识不够。
有的认为法制机构可有可无,设与不设不会影响工作大局,不愿在法制机构建设上下功夫,花力气。

6、部分群众法制观念不强,自我意识极度膨胀。
部分群众的文化水平偏低,民主法制观念不强,甚至藐视法律制度,严重影响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