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残疾人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2025-03-25 11: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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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国家税法相关规定,暂时没有对残疾人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但是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残疾人取得的以下所得,可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1.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可先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个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举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区别情况分别予以减征: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5万元(含5万元)的,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元的,不再给予减征照顾。

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可享受此待遇。

扩展资料

征税对象:

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

回答2:

有减免的政策,但各省不同。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减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税法第五条所说的减征个人所得税,其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所以,问问所在省的地税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