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来,欧、美一些大医院开始建立医院内部的医院信息系统(HIS),随之电子病历在美国、英国、荷兰、日本、香港等地区有了相当程度的研究和应用。美国政府已在大力推广、普及EMR的应用工作, 印第安那大学医学分校利用EMR预测癌症早期病人的死亡率,波士顿EMR协会正在研究通过Internet传输急救病人的EMR问题。英国已将EMR的IC卡应用于孕妇孕期信息、产程启示及跟踪观察。香港医院管理局的患者卡(Patient Card)记录了病人完整的医疗过程,包括医生检查、检验结果、X片、CT片MTI片及处方等。同时,这些国家和地区已经成立了专门的研究机构,把EMR作为一个重点课题研究, 组织医疗单位实施和普及。
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医院信息系统已初具规模,许多医院相继建立起医院范围的信息系统,为我国电子病历的研究和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国家卫生部监制的金卫卡将向全社会推出,可保存持卡人终生的医疗保健信息,持卡人可通过计算机网络直接和银行、医疗保险中心和保险机构联网,使医疗活动变得简单、方便、快捷。解放军总医院开展了EMR的研究和应用。这仅仅是EMR研究及应用的起步,相关的研究内容将会随着EMR的发展而深入。 美国:立法推动电子病历
美国政府发布了一份长达556页的草案规定,内容包括电子病历的规格和认证标准。这些规定对部署电子病历系统设定了由2011年开始的4年时间线,即到2015年。
英国:全国采用电子病历
2005年,英国卫生部成立“NHS连接医疗”专门机构,负责实施源自1998年的国家IT规划,在全国实现电子医疗记录、网上选择医疗机构和预约服务、电子处方等。
日本:电子病历有法律效力
1999年,该国电子病历被允许作为正式的医疗文档,认可其法律地位;2001年,政府投入200亿日元资助电子病历系统的安装实施(政府资助一半);2003年,政府投入250亿日元资助区域化电子病历的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卫生部先后在2010,2011发布了关于电子病历系统的规范和通知文件。
1.2010-03-04 卫生部印发《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2.2010-10-14 卫生部关于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的通知。
3. 2011-01-04 卫生部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的通知。
4.2011-05-24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