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设计体验教学目标
上好一节课的关键,在于落实了教学目标。教学目标的制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制定教学目标之前,我们的头脑中一定要有一个概念,并不是教师上完一节课就完成了任务,教学的中心应该是学生的情况,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也是学习的主人。我们在设计教学目标的时候,围绕的核心就是学生:用怎样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才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才能让学生乐学。新课程的教学目标的设定,和旧课程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就是以学生为中心。
设计教学目标的第一步,就是理解《课程标准》。例如:“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史实,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认识我国的政治特色。”在这个分专题中,“概述”、“阐述”是学习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史实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学习内容,“认识我国的政治特色”是学习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仅从中国历史的角度来说,实现了民族独立,也为国家的富强、民族的复兴开辟了道路。因此,“新纪元”是通过全新的制度设计来具体体现的。这样的制度安排,既有别于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也有别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因而,要在阐述这三项制度的创制、完善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认识我国民主政治的鲜明特色。“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认识我国的政治特色。”我国的民主政治特色还包括人民民主专政,这是隐含的《共同纲领》和五四宪法中的,还有就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在17大成为特色。这三项内容就是构成“我国的政治特色”的主要内容。
第二步,具体表述教学目标。教学目标的表述,一是采用结果性目标的陈述方式,必须明确学习的结果,教学目标是可测量、可评价的。这种可以结果化的课程目标,主要应用于“知识与能力”领域,例如,“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史实,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伟大历史意义”。也可以采用体验性或表现性目标的陈述方式,教学目标涉及学生心理感受和体验或表现等,是体验性、过程性的,这种无需结果化或者难以结果化的目标,主要应用于“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领域,例如,“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认识我国的政治特色。”
现在我们知道了,陈述教学目标,首先学习的主体是学生——主语。是对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的行为描述,不是对教学内容的具体规定,也不是教师对教学的评价。学习行为——谓语。行为动词指向明确,如在采用结果性目标的陈述方式时,不要使用掌握、初步掌握、学会、初步学会等无法测量的行为动词。学习对象——宾语。只要指学习的内容。学习条件——定语和状语。主要指学习主体和和学习行为所要求的前提条件。
第三步,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我制定的三维教学目标如下:
知识与能力:知识目标:了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共同纲领》;新中国的首都、国旗、国歌;开国大典;政协的作用和职能、民主派参政议政的主要任务;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第一届全国人大的召开和第一部宪法的诞生;处理少数民族的基本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知识。
能力要求:展示有关新中国成立的一系列历史资料,培养学生阅读材料(文字、图片、影视等),以获取有效信息的能力,并借助形象思维以感知历史,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各种类型的史料的能力。
过程与方法:
运用历史比较法,引导学生归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三权分立制度的区别;
运用调查访问法,引导学生将社会实践与课内学习相结合,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建议学生采访身边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他们参政的方式与途径。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通过对三大基本政治制度的学习,认识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是中国历史发展和现实要求的必然结果;把握新中国建立以来民主建设发展的基本脉络,展望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美好前景;培养学生追求民主的科学精神和为国家民主制度建设而努力的历史责任感;逐步形成对国家、民族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