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佛山禅城区为例,
持有禅城区有效居住证,且在佛山市居住记录累计满半年的新市民。
具有合法监护人资格的禅城区新市民或禅城区户籍居民可为其监护的非本市户籍儿童申请积分入学。
居住记录以居住证登记信息为准,可累计计算,满半年即可。居住证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0日(含当日)。
积分入学排名规则
全区范围内按积分高低统一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新市民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居住情况3项指标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名。新市民积分达到积分入学资格积分分值并经公示无异议,则获得入学资格。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入读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