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不一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虽然都是伤残程度的鉴定,但是对象不同,适用标准不同,结论不同。
公司劳动能力鉴定采用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采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两个标准比较,前者略宽。比如,一肋骨折在工伤鉴定这种符合“5、10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规定,可以评定为十级,而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中需要四肋骨折才能评定为十级。
二、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1、因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三、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应提交哪些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XX市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一份。
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工伤评残标准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和受伤情况评定的,该标准与交通事故评残标准是不同的。工伤职工应在伤情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交通事故评伤残标准和工伤事故评残标准是不一样的。
交通事故评伤残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
工伤事故评残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
相对而言,工伤评定等级的条款要比交通事故评定等级的条款、要求低一点。
两个标准不一样的,不过差也查不了多少,不过一般工伤的会赔偿的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