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职位户籍要求细致 三种情形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延续了往年的规定,对户籍进行了一定限制,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户口:
1、招考职位面向残疾人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2、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3、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报考。
二、另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需为:
第一种情况:北京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
第二种情况: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非京生源也可报考。
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
第三种情况:京外高校无论京籍与否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可报考。
列入“985工程”京外院校中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报考;
注意事项:当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本年的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当年11月13日前取得。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