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配偶如何享受生育保险

2025-05-03 18: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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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及产前检查补贴,应于男职工配偶分娩出院后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员持相关资料于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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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到所属医保局办理申领手续。医保局对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标准,并将享受的补贴一次性拨付到参保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参保人员。
一、申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所需资料
1. 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 男职工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医疗费原始收据(复印件或补制凭证等均无效);
4. 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8.参保单位帐号表》、《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申领表》。
二、资料提供要求
1.以上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2.医疗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3.需要提供一孩生育指标的参保人员如果其户口所在地取消了一孩生育指标,可由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一孩生育证明或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