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的范围
《婚姻法》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生育自己或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也就是说自己所从出或自己所出的血亲,上可追溯到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都属于直系血亲。
二、旁系血亲指的就是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是来源于相同的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侄女之间,表(堂)兄弟姐妹之间都称为旁系血亲。而同父母所生的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则为半血缘亲属。
---------复制自齐家网
可以,因为从你儿子和你妈姑妈的孙女往上数,俩人的同源祖先是你儿子的高祖父,也是你妈姑妈的孙女的曾祖父。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按你儿子那边算,从你儿子往上数到高祖父己经是五代人了。按你妈姑妈的孙女那边算,从孙女往上数到曾祖父也是四代人了。所以无论从那边算,俩人血缘关系都超出三代范围了。另外按旁系血缘代差计算规定,俩人血缘关系代差不同时,按代差大的计算。所以他们俩的血缘关系属于五代。
他们(你儿子和你妈的姑妈的孙女)是五代旁系血亲,不算近亲,不在婚姻法禁止结婚之列。
你妈妈的祖父母(她奶奶的父母)是你们共同的祖先,这是第一代;
你外公及她奶奶是第二代;
你妈妈及她爸爸是第三代;
你及她是第四代;
你儿子是第五代。
你妈的姑妈,是你的姑姥姥。是你姥爷的妹妹。她的孙女和你儿子,已经超出三代了,不是近亲结婚。
按法律上的近亲定义是向上数三代是同一个人,这是法律禁止结婚的;
但如果是第四代第五台,虽不是法律禁止的范围,但毕竟也近,基因容易接近,所以从优生的角度考虑,还是谨慎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