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当事人亲自去,只要提供继承人身份证就能领了。
1、死者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市民)卡和火化证原件.
2、死亡证明:
(公安部门或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包括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我国驻境外使领馆出具的中文版死亡证明等).
a.死亡退休人员户籍属国内,需提供死亡证原件(加盖派出所公章)及复印件2份;
b.死亡退休人员户籍属境外,且在国内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境外护照复印件,死者养老金存折账号页和最后三个月养老金记录复印件1份;
c.死亡退休人员户籍属境外,且在境外死亡的,请带境外死亡证明到大使馆或国内公证机关翻译成中文版,提交翻译后的复印件2份,境外护照复印件2份,死者养老金存折账号页和最后三个月养老金记录复印件1份.
3、死者户口簿原件及其地址页与死亡注销页复印件(如派出所已收回户口簿请在死亡证上注明),或户口注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直系亲属办理人(死者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提交身份证原件与正反面复印件2份.
5、提供死者养老金存折帐户.如已注销的,提供直系亲属办理人帐户,需半年内有使用记录的本市工行、农行、建行通存通兑个人存折结算帐户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银行开卡申请表”(有加盖银行公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银行卡及“个人对账本”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银行卡需正反面复印1份).
6、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能证明办理人与死者是直系亲属关系的,则办理人提供户口簿原件与地址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须到死者户口所属街道退管所开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档案也无法证实关系的,须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非直系亲属代办或代领须提供经公证机关确认的委托书,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