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参保人死亡后是可以退参保费的,但是不能全额退出的。不论是否缴纳满15年,都可以退,但是要分清楚一下几种情况。
第一,职工缴纳的社保。职工社保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两部分费用构成,其中个人缴纳的社保会进入个人账户当中,这个钱是属于大家自己的,而且每年还会有利息可以拿,最近几年我国社保的年化收益大概是在百分之八左右。另一部分费用是单位缴费,比如在养老保险当中,个人缴费是百分之八,单位缴费是百分之二十,而单位缴费的这部分费用直接进入社会统筹账户,而不是进入个人账户。一旦企业职工参保人意外去世之后,个人缴纳的部分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可以正常拿回来的,这部分钱可以由死者的家属继承,可以领取的钱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本金以及存续期间的产生的利息。但是单位缴纳的那部分费用已经进入了社会统筹体系,是由国家统一调配的,所以这部分费用是不能直接取出来的,一旦死者去世之后,这部分费用就会跟着消除。
第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社保。如果灵活就业人员意外去世了,他们能够退回的费用跟企业职工能够退回的费用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尽管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缴费,但意外去世之后只能领取计入个人账户的百分之八的部分,另外的百分之十二计入统筹账户之后,即便个人意外去世了,也是不能退回的。
最后,补充情况。除了个人账户部分的费用可以退还出来之外,还有一笔丧葬抚恤金的费用,丧葬抚恤金的费用,根据各个政策的条件不同,他所获得的比例和待遇,也是有所不同的。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人去世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不能退,但是养老保险账户的余额在去世后可以被其亲人继承。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参保人去世的,凭相关级别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殡仪馆开具的《火化证明》,带参保人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到参保机构申请办理销户即可,届时社保会将个人账户余额退给其继承人继承
只能退个人账户部分,同时可以申请办理丧葬费。办理要到现在参保的经办机构。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领取,
扩展资料
社保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未退休的话:
社保个人账户全额退还;抚恤金20个月工资;丧葬费4个月工资。
不过各地政策不一样,须分别询问。
退休的,只有抚恤金和丧葬费。
不能,现在如果参保人员是退休后死亡的,会有丧葬费补偿的,按照每缴费一年一千元计算,基本丧葬费五千元基础上加上每年一千元,你可以自己算。丧葬费肯定够了,就是买墓地的钱不知道够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