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算商标恶意抢注?

2025-04-25 16:01:1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回答2:

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一)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二)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三)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四)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五)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回答3:

商标抢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广义的商标抢注既包括抢先注册未注册商标,也包括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及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
通常,商标恶意抢注包括三种行为:
一是将他人已经投入使用但并未注册的商标抢先注册,并使用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及服务上,以利用他人在该商品或服务中已经建立的消费者信任;
二是将他人的驰名或知名商标申请注册在与原商标不同的商品及服务上,以引导消费者将其商品与驰名或知名商标所代表的信誉联系起来;
三是将著名企业的名称、名人的姓名或知名艺术形象抢先注册为商标,从而诱使消费者将其商品与这些著名企业、名人或知名艺术形象联系起来。
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咨询我,期待得到您的采纳~

回答4:

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