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职工的热切关怀和爱护,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以××市总工会有关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通知的精神,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此规定。
一、补助对象
凡生活确有困难的本厂正式职工(会员)、退休工人都可享受困难补助。非会员按会员一半享受。
二、补助方法
困难职工补助,根据不同情况可分为定期补助和临时补助两种。
三、补助标准
1定期补助:可根据市总工会有关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低于下列标准的差额部分给予补助。
本厂职工及家属每月生活费暂定为人均×××元。
2临时补助:
(1)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可根据抚养家庭人口多少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
无供养的补助×××~×××元;
抚养一人的补助×××~×××元;
抚养二人的补助×××~×××元;
抚养三人的补助×××~×××元;
参加人寿保险的不补助;
(2)职工家里发生火灾或自然灾害,可根据不同情况一次性补助×××~×××元。但有保险公司赔偿的不补助。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3)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去世,生活水平偏低的,可一次性补助×××~×××元;
(4)职工因病住院开刀治疗,可补助营养费×××~×××元;
(5)职工患严重疾病确实长期在家休息,病假6个月以上而造成经济危机的,可补助×××~×××元;
(6)职工家属(指无工作的)患重病住院治疗,自己负担药费较多,家庭生活水平并不富裕,可适当给予补助;
(7)享受定期补助或生活水平属偏低的职工子女上学,学费额较大的,可适当考虑补助。
生活水平偏低:指每人每月在×××元以下。
四、补助手续和批准权限
1基层工会对本部门的困难职工要做到“四清”:即家庭人口清,经济来源清,生活水平清,职工抚养人口清,根据他们的实际需要,及时向厂工会提出申请补助报告。
2厂工会劳保委员会要全面掌握职工困难情况,接到基层工会的申请报告后,要深入基层调查核实,并定期组织讨论研究,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每月下旬讨论研究一次。
3职工困难补助经厂工会劳保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困难职工或基层工会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经厂工会分管领导或劳保委员签字后到财务科领取困难补助费。
五、凡因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补助
1违反××市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规定者。
2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造成生活困难。
3受法律、治安管理规定处分者。
4工作不认真,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者。
5违反“厂纪厂规”罚款处分而造成生活困难者。
6因建造房屋而造成生活困难者。
7非因公遇特殊事故去世者,已由有关单位给予经济赔偿的,本厂不予补助。
以上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