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委托物价部门对火灾损失进行估价,以估价结果作为索赔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火灾扑灭后,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因此核定火灾损失属于公安消防机构的行政职权范围,公安消防机构做出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和核定火灾损失的证明材料是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因此应该要求消防部门核定火灾损失,认定火灾原因,向责任方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