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的流程为:
1、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夫妻双方需提交的材料有:
1)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夫妻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领取离婚登记申请书后,等待三十日的冷静期,在三十日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后悔离婚的,都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1年民法典生效后,民政局协议离婚多出一个冷静期制度,具体应该怎么离婚,李律师这里详细介绍全流程。
协议离婚流程:
一、夫妻双方共同、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的申请
夫妻双方应当携带的材料: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结婚证原件;3、离婚协议书;4、双方个人的近期免冠照片(2寸)
二、初审
1、婚姻登记机关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3、离婚协议书是否自愿、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4、双方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5、双方的结婚登记是否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三、受理
1、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意愿;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3、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
四、审查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
五、接收材料
六、30日的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内可随时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
七、离婚冷静期满30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满后30日内,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婚姻关系不解除。
八、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如果不能协议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后一般当场发放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准备好立案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庭审查,若符合立案的,一般会当场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做出是否准许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