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必须接受审计、监察和财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审计、监察和监督。
办法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农村移民按照规划搬迁安置后,生产生活水平低于搬迁前水平的,应通过后期扶持,使其达到搬迁前水平。
由于各个地方的情况一样,所以具体的赔偿政策也就不一样了,下面说说丹江口的赔偿政策:
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丹江口水库初步设计阶段征地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直接费概算)的批复》;丹江口水库移民补偿标准通知如下:
外迁移民生产安置费标准
外迁农村移民生产安置费为人均2.3万元,用于支付征地补偿费用;人均0.2万元用于补助移民个人购置农机具;人均0.1万元用于补助移民个人购买种子、肥料和农药;人均0.15万元与国土部门土地整治投入相结合,在移民安置和划定责任田后,由安置地政府统筹用于实施移民土地整治;人均0.1万元用于支付移民集体生产发展用地补偿;人均0.05万元由省统筹掌握,用于解决安置区生产安置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暂留人均0.3万元用于办理养老保险。
移民个人补偿标准
(一)农村居民房屋补偿单价。正房:框架735元/㎡、砖混530元/㎡、砖木479元/㎡、木394元/㎡、土木384元/㎡;偏房:砖混530元/㎡、砖木359元/㎡、木296元/㎡、土木288元/㎡,附属房210元/㎡。
(二)城镇居民房屋补偿单价。正房:框架735元/㎡、砖混571元/㎡、砖木493元/㎡、木406元/㎡、土木396元/㎡;偏房:砖混571元/㎡、砖木370元/㎡、木305元/㎡、土木297元/㎡;附属房2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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