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中实施绩效工资深感诧异。基础教育是一个没有经济产出的培养人才的社会基础事业,中小学教师则是一个在当前压力极大和收入总体上不高的职业。对于这样的职业群体,中国历史上和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就是保证他们较高、较稳定的收入,而且千方百计提高他们的社会职业地位和声望。在多数国家和地区,中小学教师的收入高于同级别公务员,而且受到社会广泛的尊重。在我们这里,别说公务员往往有灰色收入和单位福利,就是账面工资,中小学教师也很难和公务员匹敌,绝大多数教师终生与清贫为伍。而且,在应试教育体制下,我们的中小学教师和学生压力已经够大了,逼得一些地方的高三老师,每年高考前夕都要到寺庙烧香拜佛,为学生祈祷,为自己减压。如果再实行所谓的绩效工资制度,势必进一步加剧基础教育的急功近利倾向,使应试教育雪上加霜,增加老师和学生的压力,从而使教育离“自然、自主、自由”的发展目标越来越远。
我也是一名教师,据我对政策的理解,我们还需要等10年或是5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