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建筑行业内没有你所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这个说法,请知悉! 施工人员大意造成事故,即成为施工事故,根据事故造成的原因再细分为操作事故、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等。 施工人员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持证作业人员,如各类木工、瓦工、电工、焊工、车工等等;另一类为普通工人,非持证上岗。 事故本身的责任与合法持证的工人无关,若工人所持证书涉嫌伪造,则该工人需承担伪造责任的罪行。 工人操作失误造成施工事故是常见事故,通常是不造成重大事故的,因为施工的管理是由总包方在现场按施工管理标准进行组织规划的,任何一个环节的施工出现失误,该事故只影响该环节,不会造成重大事故。若一名工人的失误造成整个工地的重大事故,则该事故责任应由业主方、总包方、监理方、分包方共同承担,与工人无关,工人需接受的仅为工作失职及经济处罚的责任。 操作事故即为工人自身失误造成的事故,仅影响其自身或小范围影响施工现场。 安全事故则为现场安全管理失职,业主方、总包方、监理方安全员未将现场安全整顿合格,该责任应由业主方、总包方、监理方三方承担。 质量事故则为现场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建筑发生坍塌、损毁等事故,该责任需业主方、总包方、监理方、质监站四方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