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人的范围是:如果被代理人是未成年人的,那么他的法定代理人就是父母;如果父母去世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就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亲属、朋友或者有关单位担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直接享有诉讼代理权,代理无的公民进行行政诉讼活动的人。其中,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并且使自己的行为产生法律上的效力的能力,即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活动的资格。 就公民而言,是从年满18周岁或年满16周岁能以自己的独立生活时开始取得,直至死亡;被法律视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对于间歇性在精神病发作期间内视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 所以,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是指未成年人和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只能由其监护人为代理其进行行政诉讼活动。 法定代理人其法律地位相当于当事人,其代理权限不受限制,可以行使被代理享有的全部权利。但应注意:法定代理人不是当事人,并不能全权代理被代理人。并且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之监护人若丧失了监护权其法定代理人的资格同时丧失。
民法上的法定代理 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为其法定代理人;(2)商事法上的法定代理 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对于公司取得法定代理权。中国《民法通则》只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民法上的法定代理存在的根据是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或其他亲缘关系。商事法上的法定代理则是基于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特定的组织关系。法定代理是法律为保护被代理人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项法律制度。对法定代理人来说,担任代理人既是法律赋予的民事权利,也是一项民事义务。法定代理人没有充分理由,不得拒绝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