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对方不来签字,能拿到驾驶证行驶证吗?

2025-02-26 15: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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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先要经过交警的责任认定,认定之后才能够确定责任进入到赔偿的范畴。但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在认定时事故发生人之一不来,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对方不来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对方不来怎么办?

一、当事人可以拿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遇到交通事故,应该尽可能联系到对方,一是为了划分事故责任,二是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对方迟迟不来以致不能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所以,不管对方是否前来确认,只要交通部门及时作出了认定,当事人都可以拿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送达对方即可。

当事人可以以此作为事故处理证据。另外,根据交通事故处理方法,双方事故一方故意逃避阻挠处理,可判定其负全责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当事人可以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寻求赔偿

1、不管对方是否拒签,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都是生效的。你可以先主动与对方联系协调赔偿事宜,说明利害关系,争取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对方不理你或者达不成协议,也没关系,你可以直接拿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一般都会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来划分赔偿责任的。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如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回答2:

不签字超过3天,即可找交警发还证件(如果交警以对方不签字为由拒绝,你可以到该交警队所属公安分局警督办公室投诉),同时保存好所有滞留外地吃喝拉撒睡的所有凭证,以及营运损失凭证。如果投诉在一周后不受理也不处理(一般不会),你可持损失凭证到当地法院起诉该肇事人并主张索赔。因起诉原因滞留异地的损失可以同时索赔。

回答3:

责任认定书下来,就能提车。
交通处理程序(2008)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回答4:

现在是交警把事故责任认定书判下来了是吧,然而对方一直拖着不签字,一般责任事故书下来了是应该还给你的,如果还没有给就请求交警还你,对方如果不赔偿,也否自己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对方,把他这个狗无赖告成狗神经!并且要求误工费,如果有受伤的话还主张医疗费,直接到法院去告他就可以了,如果交警还是不给你驾驶证,那么也同样的交警也违法了。详情了解请关注交通事故赔偿资讯微信公众号。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