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打我耳光,我还了手

2025-02-24 18: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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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两个人在一起,我觉得尊重是彼此的。先动手的一方确实是不对的。按你这么说,看到她又哭又伤心,你于心不忍,很明显你还很爱她。很希望未来还能一起好好走下去。我说个我身边的例子吧,他也是被打了几次,最后也回了一耳光。然后当要谈及婚姻大事之时,女孩子就咬住男孩子动手打她这个事情不放,说这是她心中的一道坎,她怎么可能会和一个打过她的男人再在一起过一辈子?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而且你说,如果女孩子把这些事情告诉父母,说有男孩打她,那你如何再能再在他们家庭里面立足? 所以这个问题我觉得还是有你的原因,我相信你应该是一个很爱她的人,对她可以说呵护倍加。但是我觉得解铃还需系铃人,很多事情需要你做出一些决断。你确定她真的成熟到可以让你付出一生时间去呵护去爱吗?她值得你这么做吗?很多时候退一步,作为一段时间朋友,或许很多事情就会迎刃而解,你觉得呢?

回答2:

就是因为她以前也打你,你没有还手,她后面才会老打你,什么都是习惯,你以前不还手,这次还手,所以她才会接受不了,觉得你以前不还手是因为你爱他,现在还手就说明他在你心里的位置不一样,她才会生气的,以后他打你,你就和他说,我是因为爱你才不舍得还手打你,不是怕你,叫她知道这个,她就会不一样的

回答3:

呃。。。楼主这个情况真是。。
爱打人的女朋友确实很难办,而且看你这情况让她改变也很难,但是你还手也是不会呀兄弟,再怎么样都不能跟女人一般计较啊。
你现在是还很喜欢她咯,无论她以后再抽你多少个耳光?很想和好吗?

回答4:

怎么象两个小孩在玩过家家酒呀,逗着逗着急了,没事的,这么点小事,如果她喜欢你,你去哄哄她就一定会没事的。加油!

回答5:

在短信的内容之中包含着爱称,“老公老婆,亲爱的,孩儿他爸他妈,”等等等用于关系特别的人群才能用的称谓,这样算作出轨动机,
想要作为离婚的实质性证据,光靠短信是不可以的,因为不具有可以充分表达客观事物的真实性,通俗点就是很容易推翻的证据,这一类证据只能算作是旁证,是不能够作为离婚主要证据的,但是你可以通过这类的旁证去证明对方对婚姻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导致你的精神极度紧张,可能危害您对以后生活的正确态度,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就是这个道理,律师打官司用的也都是这个套路,小事折腾大,大事化成小,主要看你所在的一方属于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