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受伤,和单位私了了,还能再去追究包工头的责任吗?

2025-02-25 10:47:4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没有办法,他已经和单位私了,说明他已经协商好补偿,所以无法在追究包头工的责任。

回答2:

不能,做人不能岀尔反尔

回答3:

不能

回答4:

一般情况下,包工头承包工程后,包工头雇佣的农民工受伤后,由于包工头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因此由包工头对农民工承担雇主赔偿责任。但有以下特殊情况: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若由于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损害且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则雇主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针对建筑、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状况,为强制建筑、矿山等领域规范用工管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可见此时发包方虽与农民工无直接关系,但需要对农民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即按照工伤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仅承担雇主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