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
主 题: 户口政策咨询
文章内容: 我看到你们给网名的回复户口问题:按目前本市户口政策,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新市区(嘉定)非农业人口结婚,且来沪居住满10年,在当地失去生产、生活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准予在其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请问:在当地失去生产、生活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准予在其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这句话怎么理解!谢谢!
发 表 人: dxm 发表时间: 2008-8-25 17:59:22
回复时间: 2008-9-5 15:00:22
来信回复:
告知信访人在当地办理待失业证件和证明后向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根据目前上海户籍政策,以下人员可办理上海户口迁入:一,购房办理蓝印户口的政策已经终止。 二,和上海籍人士结婚,通过公安部门的途径自结婚登记日起15年。 三,和具有博士学历的人士结婚,不是上海籍的也没有关系。你的户口马上可以迁入上海。 四,自己通过学习取得本科学历,再在上海找到工作单位接受你,先办理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再和上海籍人士结婚就可以将户口迁入上海。 (根据现行上海户籍法规,在上海办理居住证满七年,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即可申请上海户口。)五,自主创业,根据不同的学历,需要的不同的投资金额,在取得居住证以后和上海籍人士结婚,可以将户口迁入。 六,父母一方是知青的,可以解决一个子女回沪。 七,父母一方是上海户口,生活在上海,而且身边没有子女照顾的。 八,配偶的一方是因国家人事调动到上海的,可以以解决夫妻分居问题解决。
根据你的情况,建议你先办好居住证(假如还没有办的话),再设法获得中级职称证书,那样就可以大大缩短户口迁入时间了。
北京要最少5年 你是哪的?
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