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初赛早就结束了啊,一般90分以上的都进了,明天(3月28)就要复赛了啊,现在怎么还问这个啊?
详细的是这些:
全国中学应用物理竞赛
2010年全国初中应用物理竞赛工作细则
(预赛3月14日,复赛3月28日)
一、组织报名办法
1、由各省(区、市)竞赛委员会统一组织报名。
2、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竞赛的管理精神,竞赛每人收费参照原来标准,交秘书处赛卷费(含邮挂费)0.75元。
3、各省(区、市)向秘书处报名时,务必按统一要求填好报名表格汇同赛卷费上报。赛卷费可通过邮局汇寄(赛卷费务必与资料费分开汇寄),也可通过银行汇寄。
4、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秘书处根据寄到的赛卷费数额邮寄赛卷)。即12月31日前将报名表及赛卷费寄达秘书处,款到计划印卷,款不到不做计划印卷。
二、竞赛与阅卷规则
1、竞赛时间:全国统一于2010年3月28日(星期日,即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上午9:30~11:10。任何地区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动竞赛时间。
2、赛点设置:原则上应设在县城。交通不便的地方,由各省(区、市)决定可适当增设分赛点,但必须由县统一派人组织监赛。
3、每个赛点设若干赛场,每个赛场30人。每个赛场一个赛卷袋,内装31份赛卷,其中一份为备用,并备有密封条。赛后按规定将答卷密封订册,签字后放入原袋封好,上交阅卷点。
4、县只有竞赛组织权,没有阅卷权。阅卷必须由省或地市统一组织,不得下放分散进行。
5、赛卷一律寄到各地、市,各地、市每个参赛邮寄点试卷数(即参赛人数)不得少于300人。不够300人的一律寄到省(区、市)竞赛委员会。各地、市必须指定保密员做好赛卷保密工作。
6、参照全国统一的评分标准进行阅卷,若有分歧意见,由省(区、市)竞赛委员会做出解释。
7、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按竞赛人数的1/200的数额寄至各省(区、市)竞赛委员会。
8、各省(区、市)竞赛负责人请注意:若2010年3月14日仍有未收到赛卷的地、市,请速与北京秘书处联系,如延迟联系后果自负。
9、要严格执行竞赛纪律(包括竞赛时间的规定),如有违反,严肃查处。
三、奖励办法
1、由于本竞赛的性质是激励性竞赛,因此采用按比例进行奖励的办法。即以当年参加竞赛的总人数为基数,具体比例是:一等奖为千分之三;二等奖为千分之六;三等奖为千分之十。凡获奖的学生其当年的物理教师同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2、一、二等奖的确定由各省(区、市)统一掌握,不按报名人数下放到地市。三等奖由各省(区、市)根据地市参赛人数将获奖名额分配到地市。
3、一、二、三等奖的计算方法:均以省(区、市)为单位计算,凡按千人计算后,余数每大于70人的增加三等奖一名;每大于150人的再增加二等奖一名;每大于300人的再增加一等奖一名。
4、优秀组织工作奖是用于奖励地市级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者。奖励证书按照参赛学生万分之五的比例发放到省(区、市),由省(区、市)组织评选颁发。
5、获奖证书由全国中学应用物理竞赛委员会秘书处统一制作、编号,按上述统计数额盖章后寄至各省(区、市),由各省(区、市)或地市填写获奖姓名后颁发。各省(区、市)须将发奖名单留存备案。
各省(区、市)竞赛负责人收到证书后,请立即查验证书的奖项与数量。若有误,请速与北京秘书处联系,如延迟联系后果自负。
6、本竞赛不搞集中培训。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者应是获奖学生初三当年的一名物理任课教师。
7、发奖时间为2010年4月下旬。
四、命题原则
1、原则上以初中物理课程标准的知识点为竞赛的基本依据,要体现新课程标准的教育理念。
2、竞赛题要体现竞赛宗旨,主要是通过应用来加强和扩展所学的物理知识,要有一定的实验设计题,展现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要适当考虑爱国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教育的渗透与考查。
4、竞赛题的平均难度系数为0.60~0.65 之间。
请注意:是否组织2010年竞赛,务必于2009年10月15日以前来信(信件回复以当地邮戳为准)或电子邮件通知秘书处,以便我们更好地组织竞赛工作。
全国中学应用物理竞赛
2010年全国初中应用物理竞赛工作细则
(预赛3月14日,复赛3月28日)
一、组织报名办法
1、由各省(区、市)竞赛委员会统一组织报名。
2、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竞赛的管理精神,竞赛每人收费参照原来标准,交秘书处赛卷费(含邮挂费)0.75元。
3、各省(区、市)向秘书处报名时,务必按统一要求填好报名表格汇同赛卷费上报。赛卷费可通过邮局汇寄(赛卷费务必与资料费分开汇寄),也可通过银行汇寄。
4、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秘书处根据寄到的赛卷费数额邮寄赛卷)。即12月31日前将报名表及赛卷费寄达秘书处,款到计划印卷,款不到不做计划印卷。
二、竞赛与阅卷规则
1、竞赛时间:全国统一于2010年3月28日(星期日,即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上午9:30~11:10。任何地区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动竞赛时间。
2、赛点设置:原则上应设在县城。交通不便的地方,由各省(区、市)决定可适当增设分赛点,但必须由县统一派人组织监赛。
3、每个赛点设若干赛场,每个赛场30人。每个赛场一个赛卷袋,内装31份赛卷,其中一份为备用,并备有密封条。赛后按规定将答卷密封订册,签字后放入原袋封好,上交阅卷点。
4、县只有竞赛组织权,没有阅卷权。阅卷必须由省或地市统一组织,不得下放分散进行。
5、赛卷一律寄到各地、市,各地、市每个参赛邮寄点试卷数(即参赛人数)不得少于300人。不够300人的一律寄到省(区、市)竞赛委员会。各地、市必须指定保密员做好赛卷保密工作。
6、参照全国统一的评分标准进行阅卷,若有分歧意见,由省(区、市)竞赛委员会做出解释。
7、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按竞赛人数的1/200的数额寄至各省(区、市)竞赛委员会。
8、各省(区、市)竞赛负责人请注意:若2010年3月14日仍有未收到赛卷的地、市,请速与北京秘书处联系,如延迟联系后果自负。
9、要严格执行竞赛纪律(包括竞赛时间的规定),如有违反,严肃查处。
三、奖励办法
1、由于本竞赛的性质是激励性竞赛,因此采用按比例进行奖励的办法。即以当年参加竞赛的总人数为基数,具体比例是:一等奖为千分之三;二等奖为千分之六;三等奖为千分之十。凡获奖的学生其当年的物理教师同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2、一、二等奖的确定由各省(区、市)统一掌握,不按报名人数下放到地市。三等奖由各省(区、市)根据地市参赛人数将获奖名额分配到地市。
3、一、二、三等奖的计算方法:均以省(区、市)为单位计算,凡按千人计算后,余数每大于70人的增加三等奖一名;每大于150人的再增加二等奖一名;每大于300人的再增加一等奖一名。
4、优秀组织工作奖是用于奖励地市级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者。奖励证书按照参赛学生万分之五的比例发放到省(区、市),由省(区、市)组织评选颁发。
5、获奖证书由全国中学应用物理竞赛委员会秘书处统一制作、编号,按上述统计数额盖章后寄至各省(区、市),由各省(区、市)或地市填写获奖姓名后颁发。各省(区、市)须将发奖名单留存备案。
各省(区、市)竞赛负责人收到证书后,请立即查验证书的奖项与数量。若有误,请速与北京秘书处联系,如延迟联系后果自负。
6、本竞赛不搞集中培训。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者应是获奖学生初三当年的一名物理任课教师。
7、发奖时间为2010年4月下旬。
四、命题原则
1、原则上以初中物理课程标准的知识点为竞赛的基本依据,要体现新课程标准的教育理念。
2、竞赛题要体现竞赛宗旨,主要是通过应用来加强和扩展所学的物理知识,要有一定的实验设计题,展现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要适当考虑爱国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教育的渗透与考查。
4、竞赛题的平均难度系数为0.60~0.65 之间。
请注意:是否组织2010年竞赛,务必于2009年10月15日以前来信(信件回复以当地邮戳为准)或电子邮件通知秘书处,以便我们更好地组织竞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