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拆迁改造占地,属不属于政府征地行为?赔偿是否一样?

2024-11-14 12: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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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因房屋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逐渐增多。被拆迁人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而拒绝拆迁,这是房屋拆迁矛盾的主要原因。拆迁乱象也与人事管理体制中对官员的考核评价机制有关。 Q:强拆是为了什么? A:为了征地。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Q:征地是为了什么? A:为了开发房地产。房地产是中国经济的一大支柱,中国经济的稳定因为房地产,中国经济的波动也是因为房地产。虽然外界担忧中国房地产业的风险问题,但房地产业在中国经济现阶段调整是必然的,问题在于有没有什么新行业和产业替代房地产业,成为未来的领头行业。 Q:一个小小的地方为什么要大力开发房地产? A:为了推进城镇化。长期以来,在“GDP 主义”大棒的指挥下,许多地方政府官员热衷于大拆大建,大干快上各种“政绩工程”,希望以此得到上级的注意和认可。正是在这种缺乏科学性的、单向度的官员考核与评价机制指引下,许多地方政府官员为了保职与升迁,杀鸡取卵,不择手段,在拆迁问题上无所不用其极,暴力拆迁、流血拆迁因此层出不穷。

回答2:

如果属于行政征收行为,依法必须公开告知补偿政策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