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费用,涉及按揭或转按揭时,需要支付按揭公司、评估公司及银行等相关机构的服务费用。按揭费用主要包括:
1.房屋查案费:每证90元,由房管局收取;
2.房屋评估费:评估价×0.5%,由评估公司收取。如果不需要出评估报告,则只收取300元的初评费;
3.按揭代理费:按揭公司直接收到的服务费用,标准是贷款额×(1%~
1.5%);不同按揭公司执行的标准有差异,较为普遍的是贷款额的1%或1.2%;
4.贷款保险费:贷款额×1.2×0.1%×贷款年限,保险公司收取,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最高年限是20年;
5.贷款合同公证费:每宗300元;
6.转按揭合同协议公证费:每宗300元;
7.交易委托公证费:每宗200元;
8.银行公积金代办费:每宗500元,由相应银行收取;
9.他项权利登记费:每证250元(番禺每证500元),由房管局收取;
10.贷款印花税:贷款额×0.005%,由银行收取。
其中,银行公积金代办费大部分银行都不收取。另外,办理转按揭时,个别银行还将收取转按揭费,每宗500元至1000元不等。
需要的。
让中介帮助买房子,只能“中介服务费”,金额是房屋总价的1%。中介服务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如果按揭贷款是委托中介办理的,中介可以收取一定的贷款代办费(按揭服务费其实就是中介公司所收的“跑腿费”),而且有正规的发票(包括“中介服务费”)。银行服务费是没有的,你可以看一下已经交掉的“银行服务费”的发票,是不是银行收的,如果是银行收的,你可以投诉该银行。
另外,在中介买房时,中介应该一次性告知收费项目和金额,如果不告知而随意收费,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经纪人协会投诉。
办理贷款业务时,收取的费用,叫贷款服务费。一般由银行收取,也有由帮助办理贷款业务的第三方收取的。
贷款服务费,收费标准视各地情况而定。
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不用缴纳该项费用,仅需缴纳担保费(贷款额度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房屋评估费(评估价值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最高一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