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在安徽省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先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如实填写(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
(2)、首期付款证明(不低于20%,一般达到30%以上):
(3)、借款人收入证明(已婚者同时提供配偶的收入证明)或反映还款能力证明;
(4)、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已婚者同时提供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
(5)、借款人及配偶交纳公积金的证明
(6)、“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或证明
贷款金额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的金额不得超过房屋价款与首付款、个人公积金贷款部分之和的差额。单笔组合贷款商业性部分的具体金额需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等逐笔确定。
请您办理时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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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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