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欢乐颂2》完美落幕,但是其中很多的话题,还在引起群众的讨论,特别是关于房产证上应不应该加女友的名字,还一度上了热搜。
热播剧《欢乐颂2》完结了,蒋欣演的樊胜美与剧中男友王柏川折腾了几十集,最后还是以分手告终。两人间的问题有很多,但压垮这段恋情的最后一根稻草,还是房产证上那个小小的名字。从6月10日开始,“王柏川要买房”,一度上了微博热搜首位。
王柏川、樊胜美买房情感崩溃是《欢乐颂2》的第53集(剧终55集)。樊胜美起了大早去售楼处排队,王柏川却姗姗来迟。排到了,要签合同了,售楼小姐问了他俩一句:“房子写谁的名字?”小美脱口而出:“我们俩的!”然后掏出了身份证要登记。王柏川一番思索后,从售楼小姐的手里抽出了小美的身份证,放上了自己的一字一句说:“写我的名字。”
其实樊胜美与王柏川还没结婚,王柏川的母亲在二人婚前出资给儿子买房,要求房产登记在自己儿子名下,其想法无可厚非。
至于樊胜美说婚后愿意共同还房贷,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樊胜美跟王柏川离婚,她可以要求王柏川补偿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
从感情的角度看,两个人如果互相信任,加不加有什么关系呢,你自己不要去计较,不然伤的还是彼此的感情哈。
你想加,就加上,不想加,随便找个能让对方接受的理由就可以了!如果彼此深爱对方,根据对方的脾气秉性,她到底心里是怎么想的,你又是怎么想的,来决定你到底加不加她的名字,这个问题应该彼此商量着来,不是什么难解决的问题!
理所当然的:不应该。
对方有异议,分手。
这要看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如果是双方出的就一定要有双方的名字,如果是男方父母出的,就用父母的名字为好,如果需要婚后还贷的话,那就该有双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