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也就是说,过去曾经有刑事犯罪记录,才有案底。如果曾经受过行政处罚(含治安拘留),不存在案底问题。
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其档案材料均应长期保持,任何人不得销毁。被拘留过,分两种情况:
一是是刑事拘留(刑事强制措施),嫌疑人可能涉嫌犯罪。当然,嫌疑人有没有罪,如果有罪,有什么罪,应当受到什么刑事处罚,一般以法院的判决为准。也就是说,被刑事拘留的人,有可能被法院判为有罪,有案底;也有可能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撤销案件,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做出不起诉决定,法院作无罪判决,没有案底。
二是治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没有案底。
不会的
拘留就有案底
为何拘留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