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属学校管理中心(副处级)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教育改革的思路和措施,并指导实施。
3、对直属学校的办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
4、负责直属学校的基建指导工作和年度经费预算的初审工作。
5、协助市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开展工作。
(二)教研室
1、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价等。
2、研究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做法,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3、组织编写本地区中小学使用的乡土教材和补充教材。
4、组织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效益。
5、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组织教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
6、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学科课外活动。
7、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
(三)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负责拟定和实施师资培养、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校长的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各种专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教师的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专题业务培训以及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校长后备干部、名校长培养对象和骨干教师、名教师培养对象的培养工作;指导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建设和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科学研究。
(四)考试中心
负责各类考试的业务性工作,主要包括高等、中专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高中毕业会考等;负责考场建设与管理以及考务人员、监考员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组织和指导对考生思想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工作;负责违纪舞弊行为的调查和信访工作;承担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电教仪器站
1、负责分管范围内各类学校现代装备和实验室、各类功能室、图书馆建设的规划、配备、管理、使用的指导工作。
2、按上级要求,协助拟定各级各类学校计算机的配备和现代教育技术硬件的装备方案。
3、负责分管范围内各类学校普教仪器的订购和供应工作。
4、组织和指导分管范围内的现代教育技术人员和教师学习现代教育技术基本知识、理论及操作技术,管好用好现代教育设备。
5、组织现代教育技术人员开展科研活动,总结本地区现代技术教育的经验,促进教育现代化。
6、承办市教育局和上级电教仪器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教育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1、研究、制定分管范围的教育网络化、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性计划,并统筹、指导实施工作,促进市教育网络中心与下属校园网的协调发展。
2、组织和指导分管范围教育综合信息的选编和发布,收集、储存各级各类学校各学科教育资源,研制优秀课件。
3、组织和指导分管学校范围的网管人员、教师学习网络教育的基本知识、理论和操作技术,维护网络设施,用好网上资源。
4、协助下属学校规划校园网建设,并做好施工前的方案审核和施工质量的监管工作。
5、指导下属学校教师把现代教育技术整合到各学科教学之中,引进创造新的教学模式,推广先进教学经验。
6、承办市教育局和上级信息技术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