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但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若女儿已年满18周岁且有正常劳动能力,可以立遗嘱只把财产给儿子。儒德律师在这方面很专业。
呵呵,那还要法律干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