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警察,没有任何伤害,被告妨碍公务拘留了,好冤!如何是好?

2024-11-17 06:33:4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 在公安人员执行公务的时候做为当事人应该积极配合,无意间碰到民警不管造成伤害否都已经够成了妨碍,对你执行惩罚是正常,没什么好冤的。但已经处理完了再下通知这一点我想不会再重复惩罚你的,前题是你没有新的过激行为,你可不必担心。假如真的只为前期原因又要重复刑拘你你可反映给其单位的纪检部门,这样你会得到合理答复的。

回答2:

只要你与正在出警的警察动手,不管你是否碰到警察,都属于妨碍公务行为!!
只要警察拘留你,不管是什么理由的拘留,都要出具《拘留通知书》。
如果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拘留,都是违规违法的。你都是可以在拘留完成后向警务督察部门投诉或在法院起诉的!!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

回答3:

不一定要伤害才构成妨害公务,语言举止影响了公务一样可以拘留你,所以要配合警察行动

回答4:

拿出你的证据,现在是法制社会

回答5:

你把事情经过说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