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餐厅干了两年多前两年没有签劳务合同第三年才开始签,现在不想干了能有什么补贴

2025-04-26 11:14:12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