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成立的条件就是指法人得以成立的要件,它包括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个方面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
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中的法人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中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
扩展资料:
一、中国法人分类
1、营利法人
以取得利益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非营利法人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盈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3、特别法人
《民法总则》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二、法人登记内容
1、公司章程
2、具有法定资格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4、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人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5、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6、公司住所证明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法人
保险代理公司法人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法人成立的条件就是指法人得以成立的要件,它包括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个方面。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条件是法人成立的一般的或基本的条件,对于不同类型的法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来确定其具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