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也称派遣证)是专发给国家统招应届毕业生,在到就业单位报到时的主要凭证,如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择业期(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可随时回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报到证。报到证共有二个期限:报到期限和自身有效期限。报到期限是指在报到证签发规定的时间期限内,需到就业单位报到的时间期限,这个期限一般为1-3个月,依各地区情况不同而定。 报到证的自身有效期限和应届毕业生的择业期相关,国家规定应届毕业生,择业期为二年(个别地区因情况不同规定为三年),如果择业期内未就业,学校将在择业期最后时限为毕业生开具派回生源地的报到证,并将档案和户籍一起打回原籍。毕业生应在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如因更换就业单位而未报到,可以申请改派(回校递交改派申请材料,具体手续请参考:《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改派方式有哪几种》一文)。毕业超过二年(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报到证将无法申请改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