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我要孩子监护权,也要他的抚养费,孩子22个月。

2024-11-18 08:24:4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婚姻可不是小孩“过家家”,可要认真思考,慎重对待。

回答2:

话说您写的真的不少,如果您坚持离婚起诉的话,

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另外,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两岁以下婴幼儿的,一般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确实无抚养能力,或者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譬如吸毒、服刑等等。

如无疑问,请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