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 售楼小姐跟我讲:原房主签了购房合同,但是贷款没通过。 所以这套房子他全款付不了,如果我买的话,她可以把原房主叫上 在售楼处给我重新签合同(但叫我在售楼处不要声张,说是因为这样违法),原房主买的价格和我现在买的价格差了2万多块钱,意思是我买的话价格会贵, 但发票上不给开这2万多块钱的发票。(我觉得这2万多块钱 应该是他们均分) 我看好这个楼盘,这套房子我不知道能不能买?请您给点建议。 追问: 我打电话问她,她说到签合同的那天我得直接把预付款和多出来的那2000多块钱给原房主! 这样有风险吗? 是不是我这钱应该给开发商? 谢谢。帮忙解答 回答: 也就是说房屋的正式买卖合同没有签了?这种情况很简单,撤销之前的预售合同,重新跟你签。至于你要多套的那不在发票里的两万属于你们的私下行为。看你自己愿不愿意了。 提问者 的感言: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