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营业执照后,更改危险化学品的营业执照。 根据《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变更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贮存设施及其监测措施的,应当提交业务。 执照。 其他材料,如证书更改申请和更改的营业执照副本。
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期限,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部门。 同时,发证机关将在收到变更请求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并决定是否批准变更。
发证机关作出变更决定的,应当重新办理营业执照,领取原营业执照; 如果没有变更,应说明理由,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 营业执照变更的,营业执照有效期的开始日期和失效日期不变,但应当说明变更日期。
扩展资料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