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之魔童降世》票房一路高歌,已达到47.3亿元。超越《流浪地球》46.5亿成为中国影史榜第二。
在该片上映第十五天,光线传媒旗下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开始疯狂注册《哪吒》相关商标。从8月9日开始,光线传媒一口气提交1818个商标注册申请,但凡有名称几乎全部是与《哪吒》电影相关,包括魔童哪吒、哪吒之魔童降世、殷夫人、熬丙、MOTONEZHA……
对于哪吒这样的传统神话人物名字可以成为注册商标,但要符合合法流程。另外申请注册不代表最终注册下来,要看最后真实注册成功的数量以及背后的用途。
光线传媒很可能并没有料到《哪吒》会如此火爆,否则也不会等到电影上映半个月才开始注册相关商标。
“光线传媒一下子申请这么多商标注册,我们要先具体分析如下几个问题,比如这些商标里面未必全部是文字,还有很多图案,所以实际涉及文字的应该没有这么多。”倪晔强调,“目前只是申请注册,并不代表会最终注册下来,此前央视也注册过哪吒相关的商标,很多都被驳回了。
哪吒可以注册成商标,此前有孙悟空、猪八戒等神话人物名被注册商标的案例,所以只要流程合法是可以注册的,但是注册的商标并不是永久有效的,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成功的商标有效期为10年,但如果商标在三年内没有使用,也会遭到撤销,也就是别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的。
所以光线抢注哪吒商标的行为还是很正常的,毕竟哪吒现在如此的火爆
观点粗糙,欢迎大家评论互动!!
刚才看到有位朋友说地很到位:挣更多的钱。其实这确实是根本原因。
电影不仅仅是文化产业的一个方面,更是一种创意性文化产业:内容为王。电影产业本身就是一个极其庞大的运转机器,涉及创作,拍摄,制作,发行,上映,票房分成的方方面面。其实算是一个资本密集型的产业。
原因1:打造超级IP帝国。从另一个方面我们也能看到电影所带动的一些周边产业,比如漫威的衍生品,手伴之类的。这些东西都是由电影叫好叫座后推出的。最终形成一个庞大的IP产业帝国。回到哪吒上来,也是同样的道理:打造哪吒的ip产业帝国。
原因2:保护IP质量。哪吒相关的商标注册后,自然就会有资源独有性,算是独家资源,所有使用者都需要缴纳版权费,自己算是唯一的受益人,对整个ip的质量有保护。但是也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他人对内容形式的创作。
原因3:利益独享。当然不排除在基于原因2的基础上保护哪吒的IP(当时战狼曾经有过ip之争,也是前车之鉴),但是最终的受益者仍然是注册者。整个超级IP产业帝国中的所有商标使用(手伴,书刊,服饰,玩具等等)都是需要交费的。资本的的鼻子就是这样。
为了后期的更好的宣传吧
肯定是这个商标,有商业价值。
因为票房高啊,以商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