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处理治安案件,一般会在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结案(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对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须在受伤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不构成轻伤害的身体伤害案件,到法院起诉有时间限制,是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一年。这是《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
这个一年,是指不找肇事方要求赔偿的时间,如果一直要求赔偿,时间还可以延长。
派出所调解没有限制,只要双方都要求派出所调解,受害人不向法院起诉,派出所可以一直调解。
调解不成,公安会建议向法院起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